普惠授信申请人与银行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是普惠授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河南金惠普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惠普民”)与普惠授信所申请的银行(具体的银行名称以申请的银行为准,以下简称“甲方”)之间定立的《普惠授信申请人与银行服务协议》,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您点击“同意以下协议,提交”按钮后,您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金惠普民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情况变化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或规则,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请用户及时关注和了解该变动。您在修改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且接受该等修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金惠普民保留对本协议、操作规则或特别条款的最终解释权。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第一条 申请
    1. “乙方”保证向金惠普民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乙方”同意并授权银行在审核其授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银行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个人资料。“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乙方”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甲方”依法对收集、使用的“乙方”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 如果金惠普民在调查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信息有掺假或者谎报的情况,会单方面立即停止对申请人的授信并且联合银行进行停止放贷业务。“甲方”将提交央行征信系统,对“乙方”信用有再贷款的影响

  2. 第二条 使用
    1. 乙方”在收到授信信息后,应立即确认自己的额度和需要贷款的银行具体信息和贷款利率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立即打电话告知金惠普民工作人员

    2. “乙方”在有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到对应的银行进行贷款合同的签订,“甲方”批款后“乙方”需把贷款用在,养殖、种植、畜牧业、大棚、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上,禁止“乙方”用来取现或者还贷款等一些违反操作的行为,一旦被工作人员检测到,“甲方”立即停止放贷,并勒令乙方在限定期限内立即还款,否则将采取法律的手段对乙方进行追诉。

    3. 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多扣款现象,可立即向“甲方”工作人员申请复核,如复核无误,“甲方”会在3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自动转账系统退还到“乙方”的账户

  3. 第三条 还款
    1. “乙方”在签约的还款日未能成功还款的即视为逾期,“甲方”会上传央行的征信系统并对“乙方”进行黑名单设置并将影响申请人的再贷款业务。

    2. “乙方”若未能还款或有违法违规、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催收、已发追索并停止使用剩余款项,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该行的银行卡,进行自动扣款业务

    3. 为防范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可签约自动还款扣款协议进行扣款,甲方会在约定的还款时间进行自动扣款,并有短信息告知“乙方”

  4. 第四条 其他条款
    1. 交易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均与第三方平台“普惠通”无关

    2. 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3. 乙方不得将贷款用于非农业消费性透支。

    4. 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增加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详尽的提示和说明,乙方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合约所有条款的约束。